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 營利事業委任代理人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請於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提出申請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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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網路方式辦理結算申報最為便利且快捷。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申請簡易電子認證,以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及其密碼,並於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透過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如不熟悉網路申報流程,可委任代理人,由代理人以其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之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任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其效力視同營利事業自行申報。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如委請代理人代為上傳申報資料,須於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行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亦可委託代理人(事務所)代為申請,經國稅局核准後,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可以代理人身分透過網路代為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本項申請作業依申請人不同所須檢附之申請文件亦有所區別,分別說明如下:
一、營利事業自行申請:由營利事業填具「委任書」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
二、代理人(事務所)申請:由代理人(事務所)依委任人所屬分局或稽徵所別,分別填具「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及「委任人明細表」,並依「委任人明細表」所列依序檢附「委任書」並裝訂成冊後,分別向委任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前述委任書、申請書及明細表等文件,可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路徑: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整批申報委任人明細表)。
該局呼籲,為避免申報期間人潮擁擠及縮短辦理申報之時間,請營利事業及代理人多採用電子網路傳遞方式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申請簡易電子認證,以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及其密碼,並於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透過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如不熟悉網路申報流程,可委任代理人,由代理人以其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之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任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其效力視同營利事業自行申報。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如委請代理人代為上傳申報資料,須於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行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亦可委託代理人(事務所)代為申請,經國稅局核准後,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可以代理人身分透過網路代為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本項申請作業依申請人不同所須檢附之申請文件亦有所區別,分別說明如下:
一、營利事業自行申請:由營利事業填具「委任書」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
二、代理人(事務所)申請:由代理人(事務所)依委任人所屬分局或稽徵所別,分別填具「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及「委任人明細表」,並依「委任人明細表」所列依序檢附「委任書」並裝訂成冊後,分別向委任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前述委任書、申請書及明細表等文件,可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路徑: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整批申報委任人明細表)。
該局呼籲,為避免申報期間人潮擁擠及縮短辦理申報之時間,請營利事業及代理人多採用電子網路傳遞方式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