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 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請營業人先行自我檢查,以免遭補稅處罰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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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請營業人先行自我檢查,以免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於4月1日開始,基於愛心辦稅理念,自10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為輔導期,營業人自行發現違章情形,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將可免罰。 該局說明,為執行「財政部107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透過營業稅申報相關資料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除針對短漏報銷售額及虛報進項稅額之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之營業人,及非專營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計算稅額之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未依同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均列為查核重點。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防止未立案補習班、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寵物旅館、寵物美容、食品業、夜店、夜市商圈及選物販賣機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這些行業亦為本年度查核重點。 該局呼籲,請營業人就統一發票開立及營業稅申報情形先行自我檢視、過濾。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