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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禾會計師事務所 112 台北市北投區中和街28號6樓之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應合併辦理結算申報,但是結婚或離婚的當年度,夫妻雙方可選擇分別或合併申報,若因夫妻分居而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除符合法定事由而得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外,仍應據實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勾選分居情形,分別辦理結算申報,再由稽徵機關合併計算全部應納稅額。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分居之夫妻符合以下認定標準者,得各自申報及計算綜合所得稅:1、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2、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經法院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3、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4、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取得前款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與配偶於108年間結婚,嗣因夫妻感情不睦而分居,各自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雙方並在申報書勾選夫妻分居,經該局以甲君與配偶110年度仍有婚姻關係,且未符合前述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事由,爰合併計算全部應納稅額後分別向夫妻開單補稅。甲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自109年7月起即與其配偶分居,應准予分開申報,經該局以不符合規定,駁回甲君之復查申請。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有夫妻分居情形,應注意是否符合法定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規定,如僅因夫妻分居、感情不睦之原因,導致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者,可分別填報申報書,並應於申報書上註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正確勾選分居字樣,以利國稅局歸戶合併計課所得稅。 (聯絡人:法務組洪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51) http://www.daho.url.tw/hot_461936.html 夫妻分居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須符合規定之認定標準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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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提高營利事業網路申報效率及便利性,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租稅減免部分第A30頁「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明細表」及第A31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申報明細表」書表,於申報期間得另採媒體方式辦理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規定申請適用相關租稅減免優惠者,應依規定填報申報書租稅減免部分第A30頁或第A31頁,並可利用營利事業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以符合規定格式之CSV檔直接匯入申報系統進行網路申報。此外,倘申報項次大於1萬筆致無法使用「CSV檔匯入」功能者,亦得將第A30頁及第A31頁申報資料依規定格式轉為媒體申報檔,經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提供之審核程式審核無誤後,檢齊媒體光碟及媒體檔案遞送單1式3份向所在地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該局呼籲,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營利事業及委任代理人多加利用網路辦理申報,並得搭配第A30頁或第A31頁之媒體申報方式,體驗更有效率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服務。 (聯絡人:營所稅組洪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37) http://www.daho.url.tw/hot_461935.html 開放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等申報資料,得另採媒體申報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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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單位承租共有房屋,應按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計算租賃所得,分別開立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71年2月2日台財稅第30682號函規定,共有物之出租,其租賃所得應按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計算,課徵綜合所得稅。又稅法有關納稅義務人之規定具有強制性,並不因當事人之約定而變更稅法所規定之課徵對象。數人共有之房屋出租,應按各共有人之持分比例計算租賃所得,不因共有人間另為約定租金分配方式或約定由他人受領而改變其納稅義務。是以,扣繳單位承租由數人共有之房屋,仍應按各共有人應有部分計算出租人之租賃所得及開立扣(免)繳憑單。   該局舉例,甲、乙、丙三人共有房屋一棟,各持分1/3,該屋於108年1月1日以每月租金20,000元出租給A公司,並約定租金全數由甲領取,A公司仍應按甲、乙、丙三人之應有部分(各持分1/3),分別填報甲、乙、丙三人108年度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各80,000元(每月租金20,000元×12個月÷3)。 http://www.daho.url.tw/hot_345574.html 承租共有房屋,應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分別開立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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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今(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   該局說明,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長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者,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為使政府有限資源有效運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訂有3種情形排除適用:(1)經減除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適用稅率在20%以上、(2)選擇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3)108年度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均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應檢具之證明文件及排除適用條件規定可參照附表。   該局進一步說明,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如同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除可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外,尚得再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合計可扣除32萬元,對有身心失能照護需求的家庭,提供適切的協助。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任何疑義,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長照扣除額專區下載懶人包及疑義解答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http://www.daho.url.tw/hot_345573.html 綜所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規定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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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網路方式辦理結算申報最為便利且快捷。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申請簡易電子認證,以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及其密碼,並於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透過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如不熟悉網路申報流程,可委任代理人,由代理人以其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之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任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其效力視同營利事業自行申報。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如委請代理人代為上傳申報資料,須於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行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亦可委託代理人(事務所)代為申請,經國稅局核准後,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可以代理人身分透過網路代為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本項申請作業依申請人不同所須檢附之申請文件亦有所區別,分別說明如下:一、營利事業自行申請:由營利事業填具「委任書」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二、代理人(事務所)申請:由代理人(事務所)依委任人所屬分局或稽徵所別,分別填具「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及「委任人明細表」,並依「委任人明細表」所列依序檢附「委任書」並裝訂成冊後,分別向委任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前述委任書、申請書及明細表等文件,可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路徑: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代理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整批申報委任人明細表)。  該局呼籲,為避免申報期間人潮擁擠及縮短辦理申報之時間,請營利事業及代理人多採用電子網路傳遞方式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http://www.daho.url.tw/hot_306113.html 營利事業委任代理人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請於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提出申請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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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取得折舊性固定資產,應以固定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除經政府獎勵特予縮短年限者外,應按不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逐年依率提列不得間斷;折舊性固定資產於耐用年數屆滿後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得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並重新估計殘值後,按原提列方法計提折舊。  該局舉例,甲公司申請更正105年度及106年度固定資產之折舊費用。經查該固定資產係於88年度取得,於耐用年限(5年)屆滿後,復於105年度及106年度就殘值分2年續提折舊。公司雖主張該固定資產仍繼續使用,得就殘值繼續提列折舊,惟依規定應逐年依率提列不得間斷,甲公司於93年間耐用年數屆滿後未重新估計繼續提列折舊,而任選認列折舊費用之年度,與規定不合,仍應依規定計算得以提列之折舊費用。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取得折舊性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得就殘值繼續提列折舊。如其未提列者,應於應提列之年度予以調整補列,不得自行選擇年度認列該折舊費用。 http://www.daho.url.tw/hot_306111.html 營利事業折舊性固定資產,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之提列折舊規定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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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請營業人先行自我檢查,以免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於4月1日開始,基於愛心辦稅理念,自10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為輔導期,營業人自行發現違章情形,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將可免罰。   該局說明,為執行「財政部107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透過營業稅申報相關資料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除針對短漏報銷售額及虛報進項稅額之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之營業人,及非專營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計算稅額之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未依同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均列為查核重點。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防止未立案補習班、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寵物旅館、寵物美容、食品業、夜店、夜市商圈及選物販賣機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這些行業亦為本年度查核重點。   該局呼籲,請營業人就統一發票開立及營業稅申報情形先行自我檢視、過濾。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之罰鍰。 http://www.daho.url.tw/hot_270946.html 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請營業人先行自我檢查,以免遭補稅處罰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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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二、三年來房地產交易行情低迷,民眾常因簽訂買賣契約後,未如期交付房地價款而發生違約之情形,此種因他方違約而有取得違約金者,應將該筆款項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A君104年1月以5,000萬元向B君購入台北市精華區房地一戶,惟因房市價格直落,A君於簽約後反悔,未如期交付後續價金,B君於104年2月沒入500萬元之簽約金做為賠償,惟未併入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經該局查獲,遂將該筆違約金扣除相關仲介代書等費用50萬元後之餘額450萬元,計入B君104年度綜合所得稅,除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局呼籲,民眾如因買賣不動產而有收取違約金,應將該筆款項扣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依法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勿心存僥倖,以免遭補稅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http://www.daho.url.tw/hot_248346.html 民眾買賣房地,如有因他方違約而取得違約金者,應將該筆款項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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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提升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便利性,自106年7月1日起開放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金融憑證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並得以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提升稽徵機關為民服務品質。該局表示,原納稅義務人或受任人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網路申報,僅可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為提供更多元之申報憑證,達成以網路取代馬路之目標,進一步開放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金融憑證辦理網路申報,自今年7月1日起上線提供服務,納稅義務人或受任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http://tax.nat.gov.tw)下載遺產稅或贈與稅電子申辦程式並安裝,於規定申報期間內辦理申報。此外,為落實便民繳稅服務,自今年7月1日起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該局舉例說明,日前有民眾前往該局申報遺產稅,因文件不齊須補資料,又該民眾無自然人憑證,故須再請假至國稅局申報,不過自7月1日起開放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金融憑證辦理網路申報,民眾就無需出門即可完成申報。該局提醒使用全民健保卡申報時須先至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辦理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另納稅義務人或受任人辦理網路申報遺產稅及贈與稅,若有依法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請儘速於申報上傳成功之隔日起10日內寄送主管稽徵機關,以免影響權益。 http://www.daho.url.tw/hot_237731.html 自106年7月1日起開放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金融憑證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並得以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 2023-05-31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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